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成员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 河北互联网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
http://www.henic.com    时间:2006-11-4    CNNIC    关闭窗口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1996年第3号)

       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交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通过物理通信信道直接或者间接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均必须于1996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到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处补办备案手续。

二、办理备案的单位需凭单位介绍信(个人需凭有效证件)和经批准入网的文件,并附上国际联网终端用户名单,填写备案表格一式二份。

三、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联网方式变更或者终止联网时,应当在三十日内通知备案机关。

四、申请与国际联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三十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五、违反本通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

[ 1996年2月16日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和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域名
    信息产业部关于从事域名注册服务经营者应具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我国互联网络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公告服务审批管
    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
    关于武汉市劲捷电子信息有限公司CN域名服务认证协
    关于正确填写域名注册信息的通知

      【热门文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什么是电子邮箱?
     Sleepycat软件公司发布新版本Berkeley DB
     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管理
     WML语法大全
     Internet X.509 Public Key Infrastructu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
     .ORG 后缀域名在线注册
     .COM 后缀域名在线注册
     促进多语言互联网的全球讨论会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CN发展大事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冀B2-20050128
    Copyright © 2004-2008 HENI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互联网 版权所有 合作联系QQ:527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