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成员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 河北互联网 >> 国内资讯 >> 文章正文
关于在域名和通用网址注册审核中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通知
http://www.henic.com    时间:2006-11-4    CNNIC    关闭窗口


各注册服务机构:

    根据已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第345号令《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奥林匹克标志应该给予保护。为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维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注册服务机构应认真学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增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法律意识。
    二、各注册服务机构应按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通用网址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域名和通用网址的审核工作,不得受理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域名和通用网址的注册申请。
    三、各注册服务机构在学习和执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过程中,发现新情况应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附件: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二00四年八月十九日



[ 2004年8月23日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和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域名
    信息产业部关于从事域名注册服务经营者应具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我国互联网络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公告服务审批管
    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制
    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
    关于武汉市劲捷电子信息有限公司CN域名服务认证协

      【热门文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什么是电子邮箱?
     Sleepycat软件公司发布新版本Berkeley DB
     WML语法大全
     Internet X.509 Public Key Infrastructu
     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管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
     .ORG 后缀域名在线注册
     .COM 后缀域名在线注册
     促进多语言互联网的全球讨论会
     虚拟主机:超强型1000M 网站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冀B2-20050128
    Copyright © 2004-2008 HENI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互联网 版权所有 合作联系QQ:52720100